最新消息:
1.从办理住房公积金起缴之日起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具有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契税发票(2年内)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办理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5.市公积金中心和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贴有照片的身份证明) 、户口簿;
2.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
3.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结清票据和结清证明;
4.经变更后的署有申请人姓名的房屋产权证、土地证。
规定的其他贷款材料
一手房
二手房
商转公
注:以上所收资料,均看原件收复印件。
1.收件(办理贷款所需资料)
2.现场核查和评估贷款人所提供的抵押物
3.贷款材料上机
4.科室审核
5.中心领导审批
6.
7.中心放款(每月的1日至25日之间放款)
8.借款人还款:贷款人应在放款后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注:签字时,借款人夫妻和抵押人夫妻必须把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带来审核,收取复印件
最高额度:单笔贷款额度45万元
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按购房款的80%计算贷款额度
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按购房款的70%计算贷款额度
贷款利率:
首套住房
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3.25%
5年以上年利率为3.75%。
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年限30年,借款职工还款期限最长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内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